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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实训中心实验室学生守则

发布时间:2022-05-14 来源:外语系

学前教育实训中心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 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参加课程学习,不得迟到、早退。

二、 必须认真预习课程内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进行。

三、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能补做,无故不参加者,以旷课论处。认真完成练习,不准抄袭他人结果。

四、 爱护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她)人及与本课无关的一切设备、物品,不得将实训教室内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五、 要切实注意安全,如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向指导老师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六、 进入实训教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保持实训教室和设备的整齐、清洁。

七、 课程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将所有仪器设备恢复原位并清扫教室场地,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八、 凡损坏设备、工具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检查,填写报损单,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 对违反实训教室学生守则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并赔偿损失,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