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教科研资产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根据学院工作要求,决定在实验室、多媒体、机房等教学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标
通过对学校教科研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进一步摸清学校的资产状况,提高资产使用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帐实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签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可靠。同时,根据设备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高设备资产管理水平。
二、清查范围
1.类别:教科研仪器设备、无形资产(软件)、家具、工具、耗材等。
2.单位:各实验室、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
三、清查内容
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在册的设备资产为基础数据,对本单位名下所有设备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物、标签一一对应。
四、清查安排
1.自查阶段(10月23日—10月30日)
(1)各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资产的核查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设备资产进行清查并标记。
(2)清查结果标记可填写“正常”“异常”二类。设备实际使用情况与“资产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一致的,可将清查结果标记为“正常”;如存放地不一致的,由使用单位管理员在资产表中进行修改;对设备标签缺失、错误或不清晰的要重新打印粘贴。如还有不一致的,则清查结果标注为“异常”,且必须在“清查备注”栏内填写原因:①有账无物、②重复入账、③遗失、④损坏未维修、⑤已报废未拉走、⑥已报废拉走未销账,其它原因的另作具体说明。
(3)发现有物无帐的设备,要及时补做登记入账。
(4)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清查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核查,提出处理意见,于10月31日前将《设备资产清单》、《无形资产(软件)清单》、《工具耗材清单》核查的电子档和纸质档(签字)报实训与信息中心,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分门别类进行整改。
2.核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实训与信息中心对设备资产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核实。
3.总结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
实训与信息中心汇总设备资产清查表,形成设备资产清查报告。
五、清查联系人
教学科研设备、家具:刘雪娃
软件、工具耗材:罗晶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于2019年10月22日前将设备资产清查分管领导和管理员名单(见附件)的电子材料报送实训与信息中心,781160912@qq.com,。
本次设备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设备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实训与信息中心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