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实验室 8S 管理检查自评结果的通知2019年09月11日

各实验室:

根据集团教管委“关于开展集团各院校实验实训室常规管理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请于91018:00前提交“希望教育集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8S管理检查自评结果统计表”。现将统计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实验室按时提交“自评表”,如未及时提交,需进行情况说明,若无情况说明则在统一汇总时默认实验室评定为“4S”。轨道交通实验实训中心、商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土木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达到管理标准为“8S”、“6S”的实验室至少各有1个。

2、“8S管理检查表”“安全管理检查表”的纸质填写情况复查工作预计919号进行。

 

 

轨道交通学院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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