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校区行政楼三楼实训与信息中心
办公室 028--67935842
多媒体值班室 028-67935845
【2021年“安全生产月”专题学习】——实验室用电安全
时间:2021-06-08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453次
1、不得私自拉接临时供电线路。
2、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保持电器及电线的干燥。
3、正确操作闸刀开关。应使闸刀处于完全合上或完全拉断的位置,不能若即若离,以防接触不良打火花。禁止将电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新购的电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防止因运输震动使电线连接松动,确认没问题并接好地线后方可使用。
5、使用烘箱和高温炉时,必须确认自动控温装置可靠。同时还需人工定时监测温度,以免温度过高。不得把含有大量易燃、易爆溶剂的物品送入烘箱和高温炉加热。
6、电源或电器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原因,排队故障后再按原负荷换上适宜的保险丝,不得用铜丝替代。
7、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8、应建立用电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发现电器设备漏电要立即修理,绝缘损坏或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
9、必要时应使用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