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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20年04月16日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实验(训)室安全,维持正常教学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学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实验(训)室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确保实验(训)室安全,减少和控制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预防为主,增强隐患意识,将“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彻于整个应急体系。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院长、分管实验(训)院领导

     组员:保卫处处长、实训与信息中心主任、后勤处处长、各实验(训)室主任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三、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实验(训)室发生安全事故时,主要采用以下处理原则:

   1.先控制排除事故,再查找事故原因;

   2.先救治伤病人员,再追究责任人;

   3.先制止危险行为,再进行批评教育;

   4.先保护事故现场,再及时上报领导。

   四、实验(训)室安全隐患分析

   实验(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其中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训)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训)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训)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

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训)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训)室爆炸发生时,实验(训)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训)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护人员接替救治。

      六、实验(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保障

      1.保证消防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状态。消防应急设备是用于事故初始状态控制的重要保障,为此消防应急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定点放置,定时检查更新,确保消防设备随手可拿,拿来可用。

      2.注重应急宣传。平时注重组织实验(训)室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学习,增强人们的危机防备意识,提高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3.注重平时演练。意外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处理不当又容易引起二次灾害。因此,平时要注重演练,让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设备放置地点,知如何使用消防设备,知撤离路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才会有条不紊。

      4.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训)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5.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6.学院保卫处电话028-6793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