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训期间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树立学生在实训期间的安全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证实训工作顺利进行,学生实训期间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系实训中心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保证顺利完成学习,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 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遵守实训纪律。
2. 一切行动要服从指导教师的管理,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机房、教室和实训中心的教具和仪器设备。
3. 实训期间不得有外宿、酗酒、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
4. 严格遵守实训期间作息时间,实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该课程所在的教室、机房、实训室,有事不能实训的,务必严格按照交通运输系规定,履行大学生正常请假流程。
5. 实训期间,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6. 注意防火、防电等,禁止在教室、机房及实训中心吸烟、打闹;禁止对在教室、机房及实训中心电源进行私拉乱接。
7.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实训学生,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本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8.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由学生本人和系部各持一份。
9. 实训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签字确认)
轨道交通学院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