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实训规章制度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实验实训守则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制度(试行)2018年03月09日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文件

实训20163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试 行)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的文件精神,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步伐,加强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施办法。

一、建设意义

建设校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旨在建设一批具有辐射、示范作用的高层次实验教学基地,提高我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水平与层次。通过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立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建立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建立现代化的高效运行的实验教学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二、建设范围

校级示范中心的建设范围暂定为:交通运输机械、土木商学计算机5大类。

三、建设内容

示范中心建设必须立足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益原则,具体内容为:

(一)体制与管理

1、校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属于校级实验中心,建制相对独立。中心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全面负责本、专科学生实验教学工作。

2、学院负责中心的具体建设,学校提供其建设、正常运转、维修的经费。

3、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任免。

4、中心除承担学校本专科学生实验教学工作外,还必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内容、理论和技术方法、手段的研究,负责人员培训并提供开放服务。

5、中心向校内外开放,对外服务的收入可作为运行经费的补贴。

6、中心应具备先进的开放实验教学软硬件环境,实现实验教学、基本工作信息和仪器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7、中心必须贯彻和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学院实验(训)室相关管理规定

(二)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大纲与教材

中心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科学选用实验教材,并不断更新实验内容,制定有特色和创新的实验教材。中心应有正式出版的自编实验教材和近期出版实验教材的计划。中心各实验课均要有自编或采用的高水平教材,教材应多样性,并有广阔的覆盖面和足够的实验项目。教材内容要反映实验教学改革和研究的成果,既要体现基础性又要具有先进性,既要体现各科的内涵,又要有反映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现代实验技术和手段。

2、实验课程体系

实验课程同理论课程一样,是构成高等学校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的实验教学原则上应独立设课并形成完整、科学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中心应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科学地设置实验项目,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技能、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实验教学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基本实验教学;

提高型实验教学(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等);

研究创新型实验教学。

其中,基本实验项目应根据学科的不同占到所开实验项目的50%以上综合设计型实验不低于30%有应用型、研究创新型实验

3、实验教学方法

中心开展实验教学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实际水平,要根据学校、学科的特点建立以学生为中心、实现以学生的自我训练为主的教学模式。实验安排应由浅入深,由简单到综合,并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通过实验教学应掌握基本的实验操作方法,能够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准确地取得实验数据。具有正确记录、处理数据和表达实验结果的能力;认真观察实验现象进行分析判断、逻辑推理、作出结论的能力;正确设计实验(选择实验方法、实验条件、仪器和试剂等),并通过查阅手册、工具书及其它信息源获得信息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百折不挠的工作作风,相互协作的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

4、实验教学考核

中心实验教学考核(含理论与操作)要采取平时成绩同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做法,平时成绩以实验操作、实验能力、实验结果及实验报告是否规范为主要依据,学生课外实践、选做实验的积极性及取得的实验效果也应作为评价成绩的标准之一。实验成绩要登记、建档。实验教学考核参考比例为:平时实验成绩应占总成绩的70%左右;期末考试成绩应占总成绩的20%左右;课外实践、选做实验应占总成绩的10%左右。

5、实验教学研究及成果

中心要根据学科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及时开展对实验教学内容的研究与更新,要积极地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中心学年更新实验内容数应达到总实验项目数的5%,提高型实验教学和研究创新型实验教学占所开实验项目的20%以上。每三年中心应至少发表有关实验教学改革论文5篇、有1本比较系统的自成体系的自编实验教材或有1项实验教学改革成果获省厅级奖。

6、中心开放

中心计划内教学任务应服从教学计划的安排,平均每天业余开放时间不少于计划学时的25%。节假日(不含春节)均应对外开放,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应不少于10小时(量小面窄的实验可实行阶段性全时开放或预约开放)。

(三)实验队伍

1、人员

中心应拥有一支高质量的实验教学队伍,其人员组成的层次、结构、数量应科学、合理,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水平,其中专职人员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40%全体人员应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中心人员基本由两部分组成:实验教师(含专兼职)实验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

2中心设主任1人,由学校任命,要求高级技术职称职称,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任课程主持人,参与教学与科学研究

中心设副主任1-2名,由主任提名,学院任命,要求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配合主任工作。

3)实验教师(含专、兼职)从事实验教学与研究工作,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社会应用实践,广泛参与国内外同行交流。

4)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事实验前后的准备,实验设备的研制,实验技术的开发,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中心日常工作的管理等,必要时,按有关规定也可承担实验教学工作。实验室可聘任勤工俭学学生和学生志愿者从事实验室管理辅助工作。

(四)仪器设备

中心应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以避免仪器设备的闲置浪费。仪器设备配备的套数要有一定规模,以保证学生基本的实验教学质量为依据。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技术档案完善。

2、中心要保证有一定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仪器设备完好率要保证在95%以上。

3、仪器设备账、物相符率达100%;

4、贵重仪器设备年使用效益评价分数要在60分以上。

(五)环境与安全

示范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实验室面积、空间、结构、布局科学合理,满足教学需要。

2、实验室设计、装修、设施、环境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环保符合国家标准。

3、中心安全制度健全,警示标志醒目,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基本设备和措施。

4、中心保持清洁、整齐、卫生,在学院日常安全卫生检查中,排名靠前。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示范中心须由实验室主任制作示范中心建设方案。示范中心建设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示范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指导思想,中心已有基础和建设目标,中心体制和职能,建设时间进程安排,经费投入分配,开设主要实验项目,学院在人、财、物等方面承诺措施等。

2、由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会论证和审议,并提出评审的具体意见。

3、学院在上述评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复议,并对初步入选的示范中心签署推荐意见,归总到实训与信息中心。

4、实训与信息中心组织教管委专家组进行审议,初步评出拟建设的校级示范中心。

5、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和专家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经院长签字后正式公布。

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

1、年检制。学院每年组织专家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所承担项目进行检查,对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管理有序、运行良好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学校将给以奖励并加大经费投入,对年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资格。

2、验收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般建设期为2-3年,建设期满由实验技术中心组织专家组依据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评估合格的授予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可申请延长建设时间。

五、附则

经费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实施。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训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校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实训与信息中心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