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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时间:2020-05-14   来源:   浏览次数:360次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在实验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在实验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按规定操作并遵守安全规定。

第二条 凡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验教学要求,由实验室统一安排实验。

第三条 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使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在使用仪器中,如发生损坏丢失情况,应视情节赔偿。

第四条 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指定人员负责。

第五条 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都不得带出室外,若教学或科研需要外借设备时,必须办理外借手续,并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学院外单位借用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实训与信息中心报备,并按规定时间追还。不允许实验室私自外借仪器设备或挪为私用。

第六条 实验室严禁私自拆改装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

第七条  实验课后,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应监督学生按规定摆放仪器设备和桌椅板凳,清扫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干净整洁。

第八条  实验员做好资料填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  实验室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地面、桌椅、门窗进行日常清洁,实验台和实验仪器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清洁。

第十条 实验室应时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防火器材。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按要求进行整改,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条  实验室做好重要人员参观接待工作,安排专人进行讲解。

第十二条 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对来访人员进出登记工作,发现可疑人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十三条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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