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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时间:2015-09-18   来源:   浏览次数:1260次

    第一条 网站是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所有成员有责任收集工作信息资源。

    第二条 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真实、可靠科室应加强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并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性、保密性把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程序。科室提交发布信息初稿,由部门信息员校对,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信息员上传发布,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第四条 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五条 上传信息要符合新闻或公告的要求注重内容的真实性、用语的准确性。

    第条 新闻、公告要注重时效性,稿件须及时上传到网站。网络信息员要做到稿件的及时上传,不误时误工。

    第七条 所有发布的网络信息,其发布时间、发布人员等网络记录必须保存90天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条 修改上传信息,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按照上传程序进行。

    第九条 需指派专人任网站信息员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制作、管理和维护;

    (二)本单位网站日常信息上传及更新;

    (三)每日浏览、监测本单位网站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发现栏目内有不健康内容或其他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保证网站健康运行;

    (四)使用网站管理后台账号;

    (五)每日浏览学院主网站通知公告发布情况,并及时将通知公告内容告知单位负责人;

    (六)及时浏览互联网上涉及本单位的信息,若发现有损本单位及学院的不良信息,应及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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