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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校区行政楼三楼实训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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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室(6+2)S要素管理的通知
各实验室:
为落实集团《关于加强集团院校实践教学的指导意见》《关于对集团各院校实验实训室(6+2)S要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各实验实训室通过(6+2)S要素管理不断提升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文化素养,消除安全隐患、节约成本和时间,促进实验实训室的高效安全利用,把实验实训室(6+2)S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主体
学院各实验实训室
二、工作要求
1、制定管理目标,进行自查自评。各实验实训室管理责任人对照系列文件要求,以6S为基准,结合实际制定(6+2S)管理目标,明确达标时间,进行自查自评自改。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实验室6+2S管理目标统计表》,提交至实训与信息中心。
2、达到基础标准,完善管理材料。学院所有实验实训室均要达到6S要素管理标准,自评材料应准备充分,每一项指标需有真实支撑材料,并将自查表的纸质件保存在实验实训室备查。
3、加强素养学习,提高实验室水平。已达到6S标准的实验实训室,鼓励申报7S、8S实验实训室,教管委实践教学部进行综合评估达标后,授予规范管理实验实训室称号。
4、科学推进计划,逐一进行复查。实训与信息中心根据实验室的达标计划,逐一深入进行复查复评,给予反馈建议,复查不合格的实验室依据建议整改。所有实验实训室复查于9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