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确保新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拟发展党员”答辩结果公示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党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署名)或电话、来访形式向商学院党总支反映。
商学院党总支联系电话:15884250233
联系人:肖老师
2.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明确具体的资料。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来信来电请告知真实姓名。
3.本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止。
商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