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毕业论文开题与毕业论文答辩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7/11/21作者:浏览:1507

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最后一门课程,这门课综合性地训练并检验学生运用在大学期间所学道德知识,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门课程有两个关键环节:

1.开题评审

开题报告的评审,由三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成立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学生的开题报告选题及研究内容、研究的思路进行评审,并给予适当的建议和评价,以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思路是否可行。

因此,要求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与该老师所在的毕业论文评审小组协商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的形式。所有同学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并参与开题报告评审。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的时间是12月1日到10日之间,具体时间有毕业论文指导小组确定。

2.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参与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在4月26日与5月10日之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学生安排好时间,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完成好毕业论文的撰写。

3.毕业论文题目可以按照以下思路拟定

2.1针对实习单位的工作需要,或学生在实习中发现的实习单位会计核算或纳税筹划的问题,在教师指导下自拟题目或者与实习单位的相关人员共同拟定题目,通过研究,解决实习单位的实际问题;

2.2结合自己今后的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拟定题目并展开研究,为自己将来的工作做准备;

2.3可以根据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由老师给学生拟定题目。

2.4通过查阅《会计研究》等会计与税收期刊,根据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拟定题目;(主要是解决实务问题的实践性题目,尽量避免学生选择纯理论性题目作为毕业论文选题)。

附件一: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18届实施)2017

附件二:毕业论文规范(学生)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商学院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