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和科研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关于加强集团各院校教研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集团院校教师科研课题吸纳学生参与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培育优质教科研项目,培养优秀教科研队伍,切实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教科研能力水平,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青年科研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以教研和教改项目为主,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2.青年科研项目;
3.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拟支持额度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校级质量工程重点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重点项目须由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校级质量工程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须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校级青年科研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项目负责人能够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整体、系统研究,有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项目组成员职称、专业结构合理,人数适中,分工明确。要求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每项参与学生5人以上。
3.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每个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
(三)项目结题要求
1.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①完成立项时约定的教研和教改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
②重点项目须面向全校组织不少于1次的校内教改交流研讨会,一般项目须面向院(系)组织不少于1次的教改交流研讨会。
2. 校级青年科研项目①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
②完成1篇项目相关学术论文。
3. 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重点项目
①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②提交2000字以上成果简介和6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③提交成都市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项目相关学术论文1篇。最终成果须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经费资助”字样。
4.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一般项目
①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②提交1000字以上成果简介和3000字以上调研报告;
③提交成都市级及以上领导或行业专家的肯定性批示或发表项目相关学术论文2篇。最终成果须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经费资助”字样。
5.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自筹项目
①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②提交500字以上成果简介和1500字以上调研报告;
③提交成都市级及以上领导或行业专家的肯定性批示或发表项目相关学术论文1篇。
最终成果须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经费资助”字样。
三、项目运行流程
校级质量工程重点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期为2年;校级质量工程一般项目、校级质量工程自筹项目、校级青年科研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建设期为1年。项目运行分为项目申报、中期检查、项目结题等几个阶段:
1.项目申报
各单位须根据项目类别和级别统筹开展申报,相应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详见附件)经系(部)审核后报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联系人: 何仓鸿;联系电话:028-67935857,邮箱:1595373111@qq.com。
2.立项评审
教务处、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组织相关项目立项初审,最终立项结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3.项目立项
评审通过后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研究进度、预期成果等。
4.中期检查
校级质量工程重点项目、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重点项目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需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
5.项目结题
所有项目需按照任务书和项目结题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四、项目及经费管理
各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教务处、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对各单位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检查和考核。相关项目及经费管理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3.成都市交通+旅游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