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来源: 浏览次数:481次
全院师生: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氛围,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我院将举办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同时,将推选部分优秀创业团队参加2019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一)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根据参赛项日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
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6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 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年(2014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2.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4.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5.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6.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index.html)进行报名,并组织参赛团队填写相关材料向各院系大赛负责人处报名。
三、比赛时间及环节
1.宣传启动:即日至6月13日
2.系部初赛:6月21日前
3.专家评审及复赛:6月21日-7月8日
4.省赛备选项目指导:7-8月
5.四川省赛:9月
6.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四、评选要求
(一)院系初赛评选要求
1.院系自行组织评选活动,择优推荐;
2.晋级团队:按照实际参赛项目比例评选参赛团队进入决赛;
(二)专家评审阶段(6月21日-7月8日)
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评审形式将后期进行通知。预计从系部推荐的30支队伍中挑选12支队伍进入校级决赛。
五、大赛奖项
1.所有参赛团队均可申请1万元创业补贴(注:学院将对项目进行考察,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2.决赛设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
3.参加省赛并获奖的项目,学院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实践场地或商铺及其他相应奖励。
六、决赛团队参赛材料
网上报名,并将商业计划书、ppt、vcr等材料提交至大赛官方媒体。网上报名媒体: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
七、其他事项
1.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并为其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院系初赛组织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复赛选拔。
2.各院系教学与学工共同商讨,务必明确1名专门人员负责联系大赛工作。
3.大赛工作QQ群为:244107860,请每个院系的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4.联系人及电话
王烨:67935813;
赵常明:679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