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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9-20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院系学工组:

因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即将进行,在评定助学金之前需要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我院2015-2016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将于本学期9月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认定办法

 本、专科生按照困难认定流程进行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9月16日之前,辅导员了解学生生活状况,初步确定学生困难程度。

(二)9月17日—9月20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

(三)9月21日—9月23日,辅导员上交材料,院系认定,资助老师或学工组长汇总贫困生资料。(纸质材料:困难认定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级获得新生希望助学金的学生不再提供);电子资料:贫困生信息库。

(四)9月24日—9月25日17:00,各学院将所有困难认定材料整理好交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材料一张申请表对应一张困难证明,编好号,与贫困生信息库一一对应,材料不齐,未整理好的不予接收

(五)9月26日—9月27日,资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检查,对部分学生宿舍进行走访调查,找贫困学生谈话,整理困难认定材料,资助管理中心向学院汇报困难认定工作情况。

四、相关要求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都必须集中认定一次每次认定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因此,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今年必须参加认定,不参加认定或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不能享受任何国家、学院、社会等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和资助项目,学生如有疑问可加入qq群480947019进行咨询

 附件:

 1、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困难认定流程

 2、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困难认定申请表

 4、困难认定参照标准

 5、贫困生信息库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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