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2015年法定节假日放假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国庆节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教职工放假时间:9月28日—10月9日,共12天。9月26日(星期六)、10月10(星期六)、1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鉴于9月3日—5日、9月27日因工作需要教职工未放假,安排在国庆放假期间调休,调休不足的按照人事处有关规定另外安排时间调休。
2.新生放假时间:2015级新生定于9月27日(星期日)上午举行开学典礼暨军训汇报表演,9月27日下午开始放假,10月10日正式上课。10月10(星期六)、11日(星期日)补上10月6日(星期二)、7日(星期三)的课程。
3.老生放假时间:2012级、2013级、2014级老生从9月27日开始放假,10月10日正式上课。9月26日(星期六)、10月10(星期六)、11日(星期日)分别补上9月28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7日(星期三)的课程。
二、放假期间有关要求
1.请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含宿管中心)、图书馆认真做好国庆节的值班安排,确保人员到岗,职责到位。请以上单位于9月25日前将值班表报院办、人事处、保卫处各一份。
2.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学生假期出行及返校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同时,要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3.保卫处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逻,切实做好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4.后勤处要利用放假期间,对学院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实训室、教师公寓、学生公寓各类设施设备,特别是对水电管网和公寓电梯进行彻底的检修维护,保证10月9日收假后能够正常使用。同时,在放假期间要做好水电气、伙食供应和校园绿化保洁工作,确保留校师生的正常生活秩序。
5.各单位务必于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排除治安、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