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首页>新闻资讯>通知公告>详细介绍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11-11 作者: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委员会

全院师生: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我院团委将举办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校级主办单位: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委员会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四、寻访对象及奖励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活动安排
       各院系分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动学生报名,举办各院系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并将推荐名单上交校团委;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将从各院系推荐名单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将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从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下旬-11月15日)
       1.各院系分团委根据我院团委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院系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参加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学生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各院系分团委,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各院系分团委寻访推介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日)
      各院系分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院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院系分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院系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各院系“自强之星”推荐名单(注:两校区综合排名前3的自强之星)并上报校团委,经评选、审核产生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
      特别注意:各院系分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推荐名单汇总表(综合排名前3的自强之星,排序请按排名排序)、被提名者的个人推荐表(须注明事迹类别)和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及生活照2张。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档的形式于12月1日前,提交至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团委办公室李老师处,请注明文件名称为院系名称+2015自强之星)。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12月6日至12月26日)
省级团委根据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将结合我省情况组织开展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20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60名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进行表彰。在我省“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中最终确定名单将通过四川省学联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系分团委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和开展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院系分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组委会将选择部分优秀典型事迹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新东方等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展示。同时,组委会今年将继续设置“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校媒好新闻奖”。我校媒体记者采访本校“自强之星(候选人)”的稿件刊发后,可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至邮箱:chinaselfstar @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校媒好新闻奖)参与评选。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院系分团委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委员会。

      附件:各院系推荐表(团委官网下载)

共青团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            


首页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教育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大学城 联系电话:028-67935818 邮编:610400